湖南省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
(2019)湘13民特90號
申請人:湖南宇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婁底市婁星區(qū)金谷市場6棟一單元302室。
法定代表人:蔣建陽,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利軍,湖南人和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湖南九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婁底市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太和工業(yè)園新坪街9號。
法定代表人:曾玲,該公司總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羅孝仁,湖南晨暉律師事務所律師。
申請人湖南宇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宇達電力公司)與被申請人湖南九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都科技公司)申請確認仲裁協(xié)議效力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7日立案后進行了審查。現(xiàn)已審查終結。
宇達電力公司稱,請求確認宇達電力公司與九都科技公司的仲裁協(xié)議無效,本案訴訟費、鑒定費由被申請人負擔。事實和理由:2015年4月15日、5月20日,張彪與九都科技公司就購買電氣產(chǎn)品簽訂了兩份《湖南九都科技有限公司產(chǎn)品銷售合同》,合同第九條約定“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婁底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兩份合同上均加蓋了申請人的合同專用章。2018年8月28日,被申請人因張彪拖欠其產(chǎn)品銷售款向婁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但卻請求申請人支付上述款項。申請人收到仲裁文書后,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在第一次開庭前向仲裁庭提出了書面的管轄權異議申請,并申請對上述加蓋申請人合同專用章的兩份合同及《元器件更改函》上加蓋申請人行政公章的印章真?zhèn)芜M行鑒定,婁底仲裁委員會委托湖南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進行了鑒定,湖南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認定上述三枚印文均不是申請人的印章蓋印形成。為此,申請人支付鑒定費7200元。申請人原以為鑒定結論出來后婁底仲裁委員會將就仲裁協(xié)議效力作出裁決,但其至今對申請人的異議請求置之不理。申請人并未向被申請人采購電氣產(chǎn)品,從未與其簽訂產(chǎn)品銷售合同,事前從未作出過接受仲裁的意思表示,事后也從未達成仲裁協(xié)議,雖被申請人提供的加蓋有申請人合同專用章的產(chǎn)品銷售合同上約定了仲裁條款,但經(jīng)鑒定,上述印文均不是申請人的印章蓋印形成,上述合同上的印章系偽造,仲裁協(xié)議無效。基于此,特向貴院申請,請求依法支持申請人的申請請求。
九都科技公司稱,一、宇達電力公司就本案仲裁條款的效力已向婁底仲裁委員會提出管轄異議申請,婁底仲裁委員會已受理,且就此委托鑒定機構進行了相應鑒定?,F(xiàn)宇達電力公司就本案仲裁條款的效力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符合《仲裁法》第二十條的規(guī)定。據(jù)此,請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宇達電力公司的起訴。二、鴻星新天地的電力工程項目系宇達電力公司承包施工,該電力工程施工項目是宇達電力公司交給張彪做,張彪代表的是宇達電力公司,同時該項目的工程款也是支付給宇達電力公司。張彪在本案中所實施的行為,是職務行為,其代表的就是宇達電力公司,九都科技公司與宇達電力公司的合同上除了加蓋有宇達電力公司的印章外,還有張彪的簽名,即使合同上所加蓋的宇達電力公司的印章不是其備案的印章或者沒有蓋章,也不影響該合同的效力,該合同對宇達電力公司具有約束力,合同上的仲裁條款對宇達電力公司具有法律效力。三、張彪為了鴻星新天地工程項目施工而以宇達電力公司名義向九都科技公司采購的產(chǎn)品實際用于了宇達電力公司所承包的鴻星新天地電力工程項目的施工建設。四、盡管婁底仲裁委員會受理宇達電力公司仲裁管轄異議后,委托鑒定機構就合同上的印章是否系宇達電力公司的備案印章進行了鑒定。這份鑒定意見只能證明采購合同上印章與宇達電力公司的備案印章不一致,不能否定該合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同時,在婁底仲裁委員會就確定鑒定樣本時,九都科技公司一再要求宇達電力公司提供其承包鴻星新天地電力工程項目的承包合同作為鑒定樣本,但其卻一直拒絕提供。同時,宇達電力公司提供的備案印章上都標有“合同專用章(1)”,這也充分說明,宇達電力公司不只有備案的這一枚印章,還存在另外的印章,采購合同上所加蓋的印章,就是宇達電力公司另外印章中的一枚。否則,也無需在印章上再編序號了。綜上,張彪代表宇達電力公司與九都科技公司所簽訂的產(chǎn)品采購合同,真實、合法、有效。張彪在采購合同中所實施的行為也系職務行為,對宇達電力公司統(tǒng)一具有約束力。據(jù)此,請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宇達電力公司起訴或訴訟請求。
經(jīng)審查查明,2015年4月15日、5月20日,九都科技公司作為供方與張彪(宇達電力公司)作為需方就“鴻星新天地10KV”配電工程購買電氣產(chǎn)品簽訂了兩份《湖南九都科技有限公司產(chǎn)品銷售合同》(合同編號分別為HNJD201555、HNJD201562),合同第九條約定“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婁底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兩份合同上需方均加蓋了“宇達電力公司合同專用章”印章、張彪作為需方代表簽名。2018年8月28日,九都科技公司向婁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宇達電力公司支付拖欠的產(chǎn)品銷售款。申請人宇達電力公司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對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提出異議,并申請對兩份《湖南九都科技有限公司產(chǎn)品銷售合同》上加蓋的宇達電力公司合同專用章及《元器件更改函》上加蓋的宇達電力公司行政公章的印章真?zhèn)芜M行鑒定,婁底仲裁委員會委托湖南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進行了鑒定,湖南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認定上述三枚印文均不是申請人宇達電力公司的印章蓋印形成。
本院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有:
一、本案是否應當受理的問題,被申請人認為申請人已經(jīng)以仲裁協(xié)議無效為由向仲裁庭提出了仲裁管轄異議,申請人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仲裁協(xié)議效力程序不合法。本院認為,根據(jù)《仲裁法》解釋第十三條規(guī)定:“依照仲裁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當事人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沒有對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提出異議,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xié)議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機構對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作出決定后,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xié)議效力或者申請撤銷仲裁機構的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币虼?,申請人在首次開庭前已經(jīng)向仲裁庭提出異議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仲裁協(xié)議效力,符合法律規(guī)定。同時至申請人起訴時,仲裁庭并未對仲裁協(xié)議效力作出決定,故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本案。
二、涉案仲裁協(xié)議是否成立的問題。仲裁協(xié)議須以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書面形式為生效要件,本案中九都科技公司提交的仲裁協(xié)議上加蓋的宇達電力公司印章,經(jīng)鑒定并不是申請人宇達電力公司的印章蓋印形成,因此宇達電力公司并未作出簽訂仲裁協(xié)議的意思表示,雙方并未達成仲裁協(xié)議,同時亦無其它證據(jù)表明申請人宇達電力公司作出了愿意接受仲裁協(xié)議約定的書面意思表示。故宇達電力公司與九都科技公司的仲裁協(xié)議不成立。
三、關于印文鑒定費的問題。因本案系確認仲裁協(xié)議效力糾紛,同時印文鑒定費并非在本案訴訟中所產(chǎn)生的費用,而是在婁底仲裁委員會仲裁過程中所產(chǎn)生的費用,故本院對申請人關于鑒定費的訴訟請求不予合并審理,可以由婁底仲裁委員會裁決或者由當事人另行處理。
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一、確認申請人湖南宇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湖南九都科技有限公司之間的仲裁協(xié)議不成立;
二、駁回申請人湖南宇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申請費400元,由湖南九都科技有限公司負擔。
審判長 李云霞
審判員 蔣國保
審判員 彭 旦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李芳麗
書記員李娟